濟南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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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濟南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濟政辦字〔2016〕38號 實施日期:2016-05-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防范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我市轄區內石油天然氣(含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氣,下同)管道(以下簡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油氣管道設施安全運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5.《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6.《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生產儲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長距離輸送油氣管道突發事件。
1.4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嚴重影響油氣管道平穩運行、社會秩序穩定和群眾生活的緊急事故災難事件。具體包括以下三類:
1.管道泄漏安全事件。因設備設施故障、管道腐蝕或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的油氣管道發生大量油氣泄漏、著火、爆炸事件。
2.涉油氣管道破壞事件。因打孔盜油、第三方施工破壞油氣管道設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
3.自然災害事件。因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地震等自然災害引發的油氣管道斷裂、油氣大量泄漏,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事件。
1.5工作原則
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依法規范,科學處置;公開透明,正確引導。
2應急處置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指揮協調機構與職責
成立濟南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人員疏散和安置組、后勤保障組、新聞信息組、調查處理組、善后工作組。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下同)主要負責人,管道企業主要負責人。
組成人員:市委宣傳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衛生計生委、安監局、外辦、質監局、市政公用局、氣象局、濟南黃河河務局、市總工會、濟南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有關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管道企業負責人。
指揮部主要職責:統一指揮、協調全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綜合分析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正確研判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以及緊急狀態,提出應對措施;組織專家制定救援方案及防止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調調動地方和管道企業有關隊伍、裝備、物資、車輛,保障救援需要;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做好突發事件輿論引導。
2.2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國土資源局、規劃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衛生計生委、安監局、外辦、質監局、市政公用局、氣象局、濟南黃河河務局、濟南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測檢驗隊伍,測定事件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事件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做好事發地水源地保護和污染沿線預警工作;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保障服務;按規定時限向省、市相關應急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等。
2.搶險救援組:發生事故的管道企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和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制定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開展現場處置,防范次生事故等。
3.治安警戒組:市公安局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牽頭。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4.醫療救護組:市衛生計生委和發生事故的管道企業牽頭,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發生事故的管道企業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牽頭,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加。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
6.后勤保障組:發生事故的管道企業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加。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修護、組織運送撤離人員及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7.新聞信息組:由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抽調專門人員,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及報送工作。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審核確定報道信息,設立新聞發言人,適時向社會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措施。
8.事故調查處理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總工會等部門參加。負責油氣管道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明事件原因,提出改進和防范措施。屬于責任事件的,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或個人提出處理意見建議。
9.善后工作組:發生事故的管道企業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總工會、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2.3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突發事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3監測與預警
3.1信息預測
管道企業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油氣管線巡檢制度,及時收集有關信息,發現威脅管道生產安全的問題或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排除。市、縣(市)區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和管道企業要建立油氣管道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機制,對油氣管道重大危險源和可能造成突發事件或其他災害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對可能造成突發事件的,按規定及時上報。
3.2信息預警
市氣象和國土資源部門分別制作并發布全市氣象和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管道企業制作因氣象和地質因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并報告當地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氣象、國土資源部門與管道保護主管部門、管道企業建立氣象和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信息實時共享,共同細化氣象和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標準,分類別明確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等,提高預警信息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預警信息發布后,管道保護主管部門、管道企業應立即研判預警信息對油氣管道安全運行的影響,并做好預警信息在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內的傳播工作,科學安排部署應急防范處置工作。
市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統一接收、分析、處理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對可能造成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
4應急響應
4.1事件分級
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4.1.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受傷;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
3.油氣管道主干線輸送長時間(7天或7天以上)中斷,造成沿線及周邊省、市油氣供應中斷;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4.1.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以上受傷;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50000人;
3.油氣管道主干線輸送長時間(3天或3天以上)中斷,造成沿線城市及周邊市、縣(市區)油氣供應中斷;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1.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造成1-2死亡,或3-9人受傷;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需緊急轉移安置100-5000人;
3.油氣管道主干線輸送長時間(1天或1天以上)中斷;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1.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造成人員嚴重受傷事件;
2.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100人;
3.造成油氣管道泄漏、停輸;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4.2事件報告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Ⅰ、Ⅱ、Ⅲ級事件)時,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事件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事件發生地縣(市)區政府應當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報告市政府,同時報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Ⅳ級事件)時,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市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態控制及變化情況,對性質復雜且處置時間較長的突發事件,事發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實行信息日報制度,每天上報事態發展及處置進展情況。
各單位上報突發事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通訊聯絡方式為:
市政府總值班室:0531-66607053
市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0531-66605756
4.3應急響應
1.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Ⅰ、Ⅱ、Ⅲ級事件)時,或者市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時,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響應。指揮部總指揮應趕赴現場進行指揮,指揮部各工作組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管道企業按照分工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發生一般突發事件(Ⅳ級事件)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負責按照各縣(市)區應急預案實施應急響應,管道企業啟動企業內部應急預案實施應急響應。
5應急處置
5.1先期應急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管道企業立即啟動企業應急響應,組織現場救援,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立即啟動縣(市)區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領導要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先期處置工作,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
5.2現場應急處置
1.經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本預案后,指揮部要立即組織有關專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工作組及各相關成員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
2.發生事故的企業要迅速切斷油氣來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迅速撤離、疏散現場人員,設置警示標志,同時設法保護相鄰裝置、設備,嚴禁一切火源,切斷一切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并盡快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故;
3.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應迅速組織事故發生地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好社會治安,同時做好撤離人員生活安置工作;
4.事發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加強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5.事故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調集急救車輛、醫護人員(必要時調集外傷、燒傷、硫化氫中毒等方面的醫療專家)和醫療設備,進行現場醫療救治和傷員轉運;
6.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域,對事故現場和周邊地區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境監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發出警報;
7.保護國家重要設施和目標,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8.對需要疏散的周邊居民,各工作組應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采取標志、記錄、拍照、攝像和繪制現場圖等措施進行現場標識,妥善保護好現場;
9.現場救援人員必須做好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噪音等人身傷害;
10.對于跨區域的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報請省油區辦協調處置;
11.依照有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事件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5.3善后處理
現場清理、環境污染消除及設備檢查、生產恢復由事故發生管道企業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事故傷亡人員由善后工作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治療和撫恤;市政府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保險機構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理賠工作;在搶險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的場地,由征用部門提出補償明細,報市應急指揮部審核后,商事發地油氣管道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償。
5.4調查評估
按事件的不同級別,由市政府相應主管部門負責。在事故應急搶救的同時,收集現場有關事故物證;對事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全部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召集各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提出加強和改進同類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建議。
6應急保障
6.1物資裝備保障
搶救用的大型機械等物資裝備由管道企業負責提供,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協調;搶救用的運輸車輛由市交通運輸局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負責協調保障;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協調保障;市應急指揮部各組成單位開展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車輛由各單位應急車輛保障;根據突發事故特點,市公安消防支隊應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
6.2財力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經費,由市應急指揮部提出,市財政部門審核,按照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各管道企業要及時向公眾和員工宣傳石油天然氣運輸管道的潛在危險性及發生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針對不同對象制定宣傳教育內容和計劃,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各管道企業要按照規定對員工進行培訓,各級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2預案演練與修訂
市應急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和管道企業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定期組織油氣管道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進行培訓,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模擬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實戰性,評估其有效性,針對實際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更新。演練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和程序,檢查演練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參與演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等。
7.3監督檢查
市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對預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應急救援組織不力,遲報、瞞報、謊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有關單位或者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7.4備案與實施
各縣(市)區和管道企業應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報市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附件
8.1應急預案體系框架圖
8.2應急事件處置工作流程圖
8.3應急指揮部主要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濟南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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